山东港口产业工人招工简章
一、招收条件
1. 能够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2. 本人政历清白、现实表现良好、有乡一级政府或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。
3. 身体健康,体质好,能吃苦耐劳,无慢性、传染性疾病或职业禁忌症。
4. 招收人数50人,男性,年龄在18—40周岁,初中以上文化程度。
二、招收及培训
1.各劳务输出基地发布招工信息,组织报名。
2.大港公司组织面试(山东外农民工委托当地劳务输出基地组织面试),面试合格由各劳务输出基地组织体检。
3.入港后进行一周上岗前培训。
三、待遇
1.每班次8小时工作制,根据生产需要需要改成三班两运转,每班次12小时生产时,超出的四小时为加班作业时间,额外计加班费每班次50元,正常休息时间如需要加班,加一个班(8小时),另外给加班费100元。月综合工资收入在2600--4000元。
2.新工人入港第一个月,由于自带生活费不多,可以提出申请,工作满十天半月,企业可以补助生活费300元,计入工资在发工资时给予扣除。
3.工人入港后即签订劳动合同,按标准缴纳工伤、养老、医疗计生,失业保险。
4.工作表现优异的农民工可以转为青岛港正式合同制工人,享受青岛本地五项保险,还享受合同制补贴150元/月(以后逐年递增)和交通补贴70元/月,物价补贴比普通农民工提高一倍。晋升副班长后,每月发放职务补贴200-300元,晋升班长后每月发放职务补贴300-400元。
5.其中半年、年终都有奖金,每次奖金额度在1000元以上,以现金形式发放。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(五月一、十月一、元旦、春节)享有200%的工资发放。每月20日准时发放工资,前3月发放现金,以后每月打入工资卡,并把工资表张贴在公告栏里面,实行工资透明化。
6.免费提供住宿、班中餐。
7.每月员工生日统一发放生日礼品,过年过节发放各种福利或现金奖励。
8.入厂后需交押金200元,包括工作衣、鞋、褥子等生活用品。工作满一年后退还押金。